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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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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给的价格也公道,一只野鸡六十文,野兔八十文,狍子卖了三两,一共就是三两六百四十文钱。

陆远捏着鼓起来的钱包,心想,猎户这个行当要是能猎到猎物的话,确实挺赚钱的,一般的庄稼户,除去了要缴税和自家吃喝要用的,一年也就能赚个七八两,平时一个月都不见得能有一两的净收入。

相比之下,猎户是相当赚钱了。

不过更赚钱,风险也高,猎户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命丧虎口,命丧熊口,狼口的猎户也不少,正所谓富贵险中求。

而且猎户容易伤身体,老了以后身体容易有这样那样的病痛,当然种庄稼也差不多,年轻的时候太劳累了,老了落得一身的病。

看来以后还是得找个其他差事,不需多少钱,能谋生就好。

陆远心想。

他是没打算一直做猎户的。

大概是因为死了一次,所以他对生命很看重,很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再生机会。

虽然他继承了原主狩猎的本事,但有一说一,他胆子真没原主大,这几天都是靠陷阱收获猎物的,还没正面刚过,遇到熊瞎子什么的,他怕是腿都软了。

所以打猎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不过种庄稼的话,陆远暂时也没这个打算。

他哪会种什么庄稼啊,对种庄稼的了解是有的,但不多,小时候在外公外婆家住过几年,所以对农事什么的并不是一无所知,但也绝对算不上多精通,主要是那时候年纪太小,时间隔的久,很多记忆都模糊了。

现在让他去种庄稼,那不是瞎扯淡吗。

陆远觉得这事先不用急,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反正他总会想出办法,不会让自己还有梧哥儿饿死的。

卖了猎物后,陆远在集市上逛了起来。

他打算买些东西。

家里的米啊面啊,油盐酱醋茶之类的日用品都不多了,需要添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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