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云秋梧也滋生过想要识字的想法,因为不认字真的太不方便了,看所有文字类的东西永远都是两眼一抹黑,不知道上面写了些什么,只能听别人讲,问别人,遇上好说话的,会搭理一下,有些理都不理,当没听到,更过分的还有嘲笑人的。
第四十四章 不是彪悍夫郎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能读书识字的机会,还是跟着自己的夫君学,云秋梧当然是一千个愿意,一万个愿意。
闻言陆远眼中溢出笑意。
下午的时光,就在陆远教自家小夫郎认字写字中过去了。
慕九一个人呆的无聊,本来是想找陆远唠唠嗑儿,聊聊天的,然而等他优哉游哉地找到陆远的时候,发现人家夫夫俩正你侬我侬,甜甜蜜蜜地在一起,周围冒的都是粉红色泡泡,哪有他什么事儿啊,只得悻悻地又回去了。
陆兄这日子过得可以啊,红袖添香,逍遥田园,真真是让人羡慕。
这场雨淅淅沥沥地一连下了三天才正式放晴。
等到雨天过去,慕九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找到陆远辞行。
陆远也没留他,萍水相逢的缘分,该散的时候自然就散了。
“这些日子叨扰陆兄和哥夫郎了,陆兄救命之恩,慕九没齿难忘,区区黄白之物,还请陆兄收下。”
慕九拿出了两根金条来感谢陆远。
陆远眼皮微微一跳。
当初他把慕九带回来的时候,慕九身上除了一块贴身佩戴的玉佩,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现在慕九能拿出金子来作为谢礼,可见他的身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不一般,在石板镇这个小地方都有他的人,都能联系上。
想来即使他袖手旁观,没救慕九,慕九多半也会活下来。
那样的话,假如慕九是个心胸狭隘的,事后查到了自己明明能救他却选择了不救,那才是真的惹祸上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