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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第2页)

数银子,数金子 ,藏东西的小夫郎好可爱啊,想挼,想抱在怀里亲。

第四十五章 主动的小夫郎

慕九给了两根金条,每根金条都足足有十两重,一两金子相当于十两白银,两根金条就是二百两银子,加上之前卖人参,还有过去一个月卖冷锅串串和柠檬水挣的银子,陆远算了下,家里现在有三百两银子还要多一点了。

对于庄户人家来说,三百两银子算是很大的一笔巨款了。

要知道几两银子就差不多够一家人一年的开支了,当然是要省吃俭用的过日子,要是大手大脚的,再多的银子都是不够花的。

“梧哥儿,你喜欢这里吗?还是更喜欢镇上”

之前一直是晴天或者是阴天,所以直到这次下雨陆远才发现家里的房子挺破的了,杂物间有个角落漏雨,厨房漏雨,堂屋也漏雨,连柴房都是漏雨的,唯一不漏雨的就是陆远和云秋梧住的寝屋了。

陆远本来打算等天气放晴后,喊沈烈帮下忙,一起把房子给修缮一下,不能放着漏雨的地方不管,不管的话,只会越漏越凶,以后根本住不了人。

但现在有了多出来的金条,陆远觉得可以用这笔意外之财修一栋新房子,或者是到镇上买房子。

反正他也没什么大志向,只想和小夫郎安安稳稳地过一生,手里有点小钱,能够吃穿不愁,过得比一般的庄稼人好一些,不用天天下地干活儿,累死累活的。

云秋梧不假思索道:“我更喜欢这里。”

镇上繁华热闹,当然人人都喜欢,云秋梧也不例外。

但云秋梧想的是,在镇上过日子,开销大,别的不说,就是下面要把葱花,都要从集市上买,是要花钱的 ,因为镇上没有可以种菜的地方。

不像在村里,家里有个几亩地,应季的瓜果蔬菜都可以种一些,要吃的时候直接就从地里摘,不用花钱。

而且在镇上也没有能养鸡养鸭养兔子的地方,镇上不比村里,家家户户的地盘都很小,因为人多,房子修得紧凑。

陆远微微一笑,抬手拂去了自家夫郎鬓边那一缕垂下来的调皮发丝,替他别在耳后。

梧哥儿和他倒是和他想到一处去了。

他其实也更喜欢在村里的生活,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那我们修新房吧,这房子太破了太旧了,不适合继续住下去,而且也太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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