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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光小说汇 > 《反差》作者:匿名咸鱼 > 第67章(第2页)

第67章(第2页)

饭是吃不下去了,应晏起身离开去了院里,应伽住的是一座四合院,庭院里被收拾的古色生香,还有一个锦鲤池,应晏就坐在锦鲤池的边上想着所谓「喜欢」的问题。

他喜欢沈知遇,应晏从来不否认这一点,当初就是因为喜欢,他才愿意与其做交易救沈氏。

可他又清楚的知道,沈知遇口中的「喜欢」和自己长久以来以为的喜欢并不一样。

那是动了感情动了心的一种悸动和非他不可。

基于这种前提,应晏还是喜欢沈知遇的吗?

他并不确定,他在商场上翻云覆雨,在名利场上如鱼得水,却从来没有经历过所谓的感情,他不知道是对这方面太迟钝了,还是说压根没什么兴趣。

同伴都情窦初开的时候他已经跟着母亲混迹出席各种商业酒会与会议,他觉得同龄人玩的那些无聊且幼稚,等他们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的时候他已经在商圈小有名气,才貌双全,能力出众,家境耀眼的他当然也有不少追求者。可那些人大多是带着目的性的,他又开始懒得浪费精力分辨这种无聊的事情。

所以从来都是孑然一身,即便是欲望和生理需求,对他来说一个床伴可比找个谈恋爱的人可要省事的多。

他从来不需要这些,所以也以为自己不会碰到这些。

他从来都没有谈恋爱,和一个人相守的欲望。

他承认沈知遇的不同,喜欢他的清冷,他的孤傲,他的淡泊,他的从容,他也承认沈知遇和之前的那些人都不一样,他在沈知遇的身上一次次的出现连自己都诧异的征服欲和占有欲,甚至还有他从未表露过的虚荣心。

是,他觉得沈知遇是他的人是一件特别特别想要炫耀的事情。

这是喜欢吗?是沈知遇说的那种喜欢吗?

喜欢的,不然不可能凭借着那一张脸玩了这么久都还玩不腻。不然不可能想到一辈子,不可能把他带回自己的私人住所,不可能别人碰他一下都发疯。

他早就以沈知遇所谓的那种喜欢在喜欢沈知遇了。

只是他迟钝的一直没有意识到。

喜欢就喜欢了,活了28年第一次动了心他也没什么不能接受的。更何况那人是沈知遇,喜欢上那么一个人似乎也算是理所当然。可他承认了喜欢,之后呢?这才是让他摇摆不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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