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不知道情况的人就不应该被怪罪。
从袁氏兄弟今天的行动来看,很明显他们是无意间撞见那只熊罴的。
而且在他们动手之前,也没有人出面去制止他们。
再加上刚才对方开的那“最后一枪”。
这一系列行为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狩猎过程。
单从这个狩猎过程来看,袁氏兄弟所做的事情,似乎比他们还要多一些。
如此一来,当前的局面就变得非常尴尬了。
最先发现猎物的人,在这次狩猎中承担的任务相对较少。
而后续参与追捕的人,除了负责追踪和引诱猎物之外,几乎承担了其余所有的事务。
那么,这只熊罴的归属权到底应该怎么确定呢?
又或者说,它是不是应该归属于夏长海、王喜栋与袁氏兄弟的联合狩猎行动呢?
“很难判断。”
夏长海摇了摇头,此时他的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
“得下去查看之后才能知道结果。”
如果他主动选择放弃,那自然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毕竟在狩猎活动中,失败的情况占大多数,成功的情况很少。
尤其是在狩猎大型猎物的时候,很多猎人常常连猎物的影子都难以找到。
他们需要一次次深入大山,花费好几天的时间才能锁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