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首《慢慢喜欢你》,她脸红如血。
第四首,第五首,…,。
“老板,该用卸妆水了。”化妆师看着死死盯着手机的林心怡,小声提醒道。
林心怡恍若未闻,不停的点击下一首,但每次放出的旋律歌词,都是那么真实,仿若一个个大大的巴掌,拍在了她的脸上。
她错过了什么!
与陈怡萱得到的这些歌相比,月华娱乐给她的,提鞋都不配!
这一刻,林心怡深深的为自己的短视后悔。
如果当初她再坚持几天,有林一凡的这些歌,她有把握冲击专辑销量年榜第一,加冕成为歌后。
如果知道林一凡将要给她的是这些歌,她无论如何,都会留在星光娱乐拼一把的!
为什么林一凡不早点把这些歌拿出来给她看?
她知道这些都是林一凡早就写好的歌,她那会是星光娱乐的一姐,这些歌早晚也要交给她唱,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
早点拿出来,她就不会走了呀!
后悔的眼泪从她的眼角流出,顺着脸颊,掉落到手机屏幕上,屏幕的触摸感应紊乱,各种界面无意义的切换,就跟她此刻的心情一般。
再多的后悔,在已经成型的事实面前,没有任何意义,只是徒增笑料罢了。
经纪人伸手把手机拿走,“不要想太多了,过好现在的生活才是最要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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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都已经做了,现在后悔有什么用。
人最重要的,是向前看!
她当时劝林心怡跳槽到月华娱乐,也是本着这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