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毫不怀疑,再继续下去,他会把秦煜时的厨房给炸了。
“算了,”秦煜时不想再为难他,“你去客厅坐会儿吧,一会儿我再叫你。”
秦煜时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做饭也一样,二十分钟后就已经全部做好了。纪斐言帮不上别的忙,只能负责端菜洗碗。
两菜一汤,都是家常菜,出自秦煜时的手却色香味俱全,连摆盘都异常精致。
“尝尝看?”
纪斐言就算再不会做饭,鉴别能力总是有的。这几道菜入肚,不仅征服了他的胃,也征服了他的味蕾。
“很好吃。”
事实上,就算真的不好吃,纪斐言也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好吃两个字,无非是真心与违心的区别。
或许一些人会觉得是讨好,但对纪斐言来说,只不过是一种权衡利弊后的选择。
从学生时期起,纪斐言就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他的许多想法都和同龄人不一样,到了高中时,更比身边同学早熟,自然而然也就成了班级甚至学校中的异类,难免遭受到一些挤兑。但他没有为了融入集体强迫自己舍弃那些不同,而是学会了隐藏,如同动物趋利避害一般,将那些异于常人的部分隐藏起来,包括自己的喜恶。
他学会了毫无负担地说谎。
但刚才那句却不是谎话。
秦煜时做的饭真的很好吃。食材和手艺完美搭配,缺一不可。
以秦煜时的工作性质,不可能在这种事上投入过多精力钻研,纪斐言知道,这是天赋。
秦煜时极为轻地笑了一下:“有泡面好吃吗?”
“怎么可能比泡面难吃?”太夸张了。
“忘了问你有什么忌口。你不喜欢主动说,所以我……”
不等他说完,纪斐言便用纸巾擦了擦嘴,回答了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