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恪把手里“叮铃哐啷”的纸袋放在桌上,从里面掏出来一个美丽的白色早餐盘,一套同色系咖啡杯碟。
房间里有现成的咖啡机,易恪把新鲜烤制的蟹排咸蛋黄三明治装进盘子里,放好餐垫刀叉,还配了一个小的水果酸奶碗,一把现烘坚果。
庄宁屿不大想接受这份隆重的仪式感,他说:“我想吃员工餐。”
易恪应了一句:“好,记住了,明天给你做员工餐。”
庄宁屿:“……
你当我没说。”
易恪把餐盘放到他面前,同时掏出来一张纸:“刚才在厨房顺来的,童一帅近期的餐单。”
老板和员工分餐,虽然不是什么稀罕事,但童老板这张餐单显然有些健康过了头,所有红肉、精加工食品、高糖、高油一律不碰,麸质不吃,玉米不吃,豆类辣椒葱蒜乳制品统统不吃,一把金贵命全靠蔬菜、水果、坚果、鱼类、姜黄粉和橄榄油吊着,更过分的,身为一个酒吧老板,他竟然滴酒不沾。
庄宁屿问:“这人是要修仙吗?”
“他很在乎自己的外形,而且在审美方面越来越苛刻。”
易恪说,“我和厨师聊了几句,她说之前童一帅的饮食还算正常,最近可能是因为店庆的事压力过大,又受了点不知道哪里来的美学刺激,忽然就立志要把他自己减成一把轻飘飘的男鬼,好在摘面具时惊艳世人。”
庄宁屿脑补了一下,那张阴森森的面具,搭配阴森森的身材,艳不艳不好说,但惊肯定是真惊。
他问:“就没人劝一劝童一帅吗?”
“没有。”
易恪拆开一包新的咖啡豆,“你应该也发现了,童一帅这个人,自信自负,固执己见,所以没谁会在这方面触他的霉头,况且他粉丝众多,每条社媒下除了吹捧就是表白,信息茧房可谓牢不可破。”
阳光照进窗框,在桌上撒下一片融融细碎的金。
易恪弯腰继续研究咖啡机的用法,伴随“嗡嗡”的工作声,房间里逐渐飘散出浓郁的可可坚果香。
庄宁屿对咖啡豆的品种其实毫无研究,但平心而论,他觉得易恪的手艺还不错,至少加奶加糖毫不手软,比之前那些送到办公室的,比黄连更苦的大师级手冲好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