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峰一手捧着碗一手挑起一撮面条,似懂非懂的跟他对视,不知该怎么接话。
“你跟女朋友同居两三个月,家里竟然没有一件女性用品,连个洗面奶都没有,衣柜一打开,清一色都是你的衣服,”詹淮秋问:“怎么,你女朋友只穿奶茶店制服?”
本来还想再虐虐大叔的吴晓峰没想到马甲掉的这么快,但他还想垂死挣扎一下,硬着头皮说:“奇怪,我就不能交男性女朋友吗?”他认为这个对詹淮秋的冲击肯定更大。
谁知詹淮秋低下头,憋出个既收敛又放肆的笑,笑的背脊都弓起来了:“所以……所以你跟河马冲破层层阻隔,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吴晓峰“大惊失色”,詹淮秋从哪里看出来这里的摆设跟河马有关的?总不能是盲猜吧?
望着对面的人脸上一阵白红,詹淮秋更开心了:“怎么不反驳,莫非被我说中了?”
他之所以会知道另一个“同居人”是河马,原因很简单,上星期他才驾车送河马回来过,就是吴晓峰半道闪人号称要去接“女朋友”下班那天,把他郁闷的不轻。只是昨晚喝过头,加上在车里被干的晕晕乎乎,下车后几乎是被吴晓峰扛回家的,哪有那精力去分辨周围环境。
刚刚站在客厅仅是往外面瞄了一圈,他就觉得这地方他近期来过,再一看屋子里的摆设和生活用品,稍一推理,记忆和事实就串联起来了。
吴晓峰闷闷不乐,收拾起碗筷径自走去厨房,詹淮秋古怪的看着他的背影,嘿,他这个骗人的人还不高兴了?
“怎么了?有什么就说出来。”
小土狗背对着他低头洗碗,就跟没听见他说话似的。
“不搭理人是吧?”他又问一遍。
小土狗还是不吱声。
詹淮秋没再多问,拖着年迈沉重的步伐走回卧室,不管昨天那身西装再喽啰,先遮遮体。穿好衣服走到门口的鞋柜旁,忍痛弯腰穿上鞋子,正要打开门,吴晓峰冲了过来。
“你要去哪里?”
“回家,不然我在这儿干嘛,你又不理我。”詹淮秋如是说。
“我没不理你,我就是……”吴晓峰词穷嘴笨的想寻找一个恰当的形容词:“我就是……讨厌你。”说完就一个大怀抱把人满满的搂在胸前。
身穿西装的詹淮秋被猝不及防的抱在一身腱子肉外露的怀里,不懂他要表达什么,一边说着讨厌,一边又要死死箍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