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得像只纯良无害的小白兔,虽然被逼急了也会呛人,但好像很少能呛过我。”
“我一直在想,这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傻得可爱的人,除了你以外,我没见过第二个。”
“你喜欢唱歌,最喜欢流行乐和民谣,喜欢吃快餐甜品喜欢喝奶茶,喜欢看电影,电影最喜欢看动作片与喜剧片,不喜欢运动,但现在好像被我逼成了习惯。”
“你有时很有斗志,可以坚持做一件事,有时候又三分钟热度,你很容易害羞,害羞的时候脸会变得红红的,耳朵也是。”
说这些干嘛……尤其是最后一句,说它干嘛,还嫌他不够丢人嘛……
林朝暮腹诽着,默默将头低了下去,试图掩盖此刻悸动的心情,但他始终悄悄“竖”着耳朵,还想再听沈卓言继续讲下去。
“其实你说得没错,你是独一无二的,至少在我心中是这样。”
沈卓言的话到此全部结束,周遭又重归那一片静谧,只偶尔听得路上车辆从他们身侧驰过的呼声。
今日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如同着了魔怔般将那些心里话都讲了出来,不过讲出来后,他自己也暗暗松了口气。
他说话时几乎没有看过林朝暮一眼,他也从始至终没有停下过脚步。
可事实上,他的余光总在偷偷观察着身旁那道身影的一举一动。
迎面拂来一阵暖风,不知为何竟在林朝暮双颊上也染上了一层薄薄的浅红,心脏跳动得厉害,砰砰声似是响雷震在耳边。
他猛喝一口奶茶,将头埋下去更深,连糖葫芦都不再多吃一口。
不止是他的脸,他耳根也胀起一丝红意,以极快的速度蔓延开,两只耳朵红得更加厉害。
他唯一值得庆幸的便是,天色昏暗,路灯灯光亦是昏沉一片,沈卓言应该并没有注意他绯红的脸颊与耳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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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晚之后,林朝暮与沈卓言之间的氛围又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他们还是照常一起回家,一起去菜场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