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洛紫曦展现出来的杀气,实在是太可怕了,它们不得不屈服。
识时务者为俊杰,该认怂时就认怂。
野兽是最崇拜强者的。
而且有时候,野兽比人还要忠诚……
如今白狼和小狈,显然已经成了洛紫曦的宠物。
而且,这俩货都很有灵性,特别是小狈,简直神了。
它甚至能听懂洛紫曦说的话。
已经把洛紫曦当成自己主人的一大一小,这时候嗷呜嗷呜地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这下洛紫曦乐了,想起这一大一小,她拿着处理好的野猪肉和猪下水,来到了它们面前。
“怎么,你们俩想吃美食了?”
“能的你们,还知道叫我了。”
“行吧,看在你们还比较听话的份上,赏你们了!”
“不过以后,你们得在这丛林里面给我打工。回去你们好好再招募狼群,找到好东西就告诉我一声,不许偷偷藏起来!”
“否则,我就扒了你们的皮!”
“嗯,我得给你们起个名字,那就叫大白和小贝吧。”
一大一小似乎还蛮高兴,最主要的是有吃的了。
以前它们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玩意儿,吃过一顿之后才发现,以前它们在丛林里面吃的那些野兽,简直太难吃了……
最奇葩的是,大白喜欢吃卤大肠,小贝喜欢吃烤腰子,这俩玩意还是个挑食的?
吃完之后,一大一小还不忘非常狗腿子地围着洛紫曦打转,在她的小腿上蹭蹭,顺道舔一舔洛紫曦的军靴,尾巴就跟狗子一样摇来摇去,都可以当直升机螺旋了。
“哈哈……”
洛紫曦不由得笑出声来,有时候跟这些有灵性的动物打打交道,还真的挺治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