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祁镇面无表情,只是微微抬了抬手,示意蔡福退下。
随行的明军军医在得到允许后,直接一盆冷水浇到了后花园天皇的脸上,被冷水一激,这货才悠悠醒来。
见他醒了,随军而来的内阁次辅于谦直接展开一份早已拟好的、用词极其严厉苛刻的诏书,用洪亮而冰冷的声音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尔倭国,蕞尔小邦,本沐天朝教化,理当安分守己,永为藩篱。然其君臣昏聩,纵容海贼,屡犯天威,劫掠边民,罪恶滔天,更悍然屠戮朕之登州子民,人神共愤,天地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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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承天命,吊民伐罪,亲统王师,跨海东征,尔等不自量力,螳臂当车,屡败屡战,终至今日覆亡之祸!
今,尔倭主既知悔罪,亲来乞降,朕念上天有好生之德,准尔所请。然,死罪可免,活罪难饶!为儆效尤,永绝后患,特颁此约:
一、倭国自即日起,国祚断绝,永为大明之‘东瀛布政使司’,其主废天皇号,改称‘岛主’,永世臣服大明,岁岁来朝,不得有误,京都改称‘归化城’,为布政使司治所。
二、倭国所谓‘天照大神’为邪魔外道,蛊惑人心,滋生寇患,着即废除,所有神社尽数捣毁,神官一体擒拿,或诛或奴!倭民只准奉大明正朔,习华夏礼仪,尊孔孟之道。
三、赔款:计黄金五百万两,白银五千万两,分二十年偿清。另,赔偿大明军费粮秣折白银三千万两,即刻筹措,三月内运抵大明!
四、割地:九州、四国全岛,本州之山阴、山阳、南海三道(即西部和南部),北海道(虾夷地),及所有附属岛屿,尽数割让大明!倭国……东瀛布政使司仅保留本州近畿、东海、北陆三道(京都周边及东部、北部狭小区域)。
五、惩凶:凡参与登州屠戮之倭寇,无论生死,皆需查明身份,诛其三族!凡抵抗王师之倭国将领、大名,及其家眷,尽数押解大明,为奴为婢,永世不得赦免,名单由大明核定。
六、驻军:大明于归化城(京都)、大阪、长崎、博多、江户(东京)等处,设立永久军镇,驻军十万,所需一切粮饷用度,皆由东瀛布政使司供给!东瀛不得保有军队,仅可设维持治安之捕快,人数、器械由大明限定。
七、通商:大明商船于东瀛所有港口,享有自由通商、免税、裁判等一切特权,东瀛不得干预。
八、献礼:东瀛所谓三神器(八咫镜、天丛云剑、八尺琼勾玉),乃僭越悖逆之物,着即献于大明,以彰正统!
此约既定,永为圭臬!敢有违逆,朕必再提天兵,犁庭扫穴,鸡犬不留!勿谓言之不预也!**
钦此!”
条约宣读完毕,整个码头死一般寂静。只有海风卷着诏书的哗啦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