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好了,快下来吧,让我们看看你家的宝藏男孩!”陈漫捂嘴打着哈欠,已经有点不耐烦了。
车门打开。
黑色的连帽外套,搭配一条深蓝色的牛仔裤,尼龙拼接的漆皮运动鞋,露出博柏利标志性的格纹。
“你们好,我是林峰!”
林诚剃掉了两侧的鬓发,对中年人来说更显年轻,对年轻人而言,则是增添了几分成熟与老练。
再加上江诗若特意帮他化了个淡妆,使得肤色更深沉一些,突现出几分岁月的沉淀。
此时的林诚,当真像一个年过三十,事业有成,却又保养得当,颇显年轻的海归精英。
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在林诚出现的第一秒钟,周围的空气好似突然凝固,何巧巧、陈漫、孙芳,江诗若的这三个大学闺蜜,全都愣在了原地,瞪大了眼睛,只是一直呆呆的注视着他。
“好——帅——”
何巧巧不自觉的说出了心里话。
这不是那种小鲜肉明星,或者说泡菜国整容小白脸的帅,而是一种岁月痕迹,成熟稳重,如刀削斧凿般棱角分明的帅。
标志性的帅,标标准准的帅。
光是这张脸上,她就能看到坚实有力的肌肉,恨不得下一秒自己就被这个男人抱上保时捷的后座,一阵地动山摇后,披头散发的哭花了妆。
咕噜!
陈漫咽了咽口水,差点说出了那句“不要因为我是娇花而怜惜我”。还好身为小贵妇的理智,战胜了生理上的原始冲动。
当然,前提是这位大帅哥千万别动,千万别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