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塘县的“发财树”已经种植完成,只等摘下果子。
今年再种一茬甘蔗,来年得个好年景,再从附近府县吸引些游商过来,百姓们意识到留客就是留财,自不会拿“茅坑”去待客。到时候,这座小县城,就会大变样了。
他们说着走着到了家。家里晚饭丰盛,他们回来,小厮们才上菜上汤。
等着夫夫俩更衣洗手,坐到桌前,乌平之都先夹一筷子菜吃,再说哪样好吃,拿公筷给洪楚夹上几筷子。
洪楚至今还保持着佩戴银戒指和银手镯的习惯,出门在外,则会再戴银簪,腰间小荷包里会放几根银牙签。
乌平之知道原因,每每想到,都会心疼。他希望洪楚能正常吃喝,在看见食物汤水时,首先想到的是它们的美味,而不是下毒的危机。
他没空口白话的劝说,他先吃,他来试菜。让洪楚感到安全。长久的安全,会让人放下戒备。
每当这时,洪楚看他的眼神都会有些异样。
有一次,洪楚告诉他,“其实我很久没试毒了,离开洪家以后,没谁会处心积虑的想除掉我。我就是戴惯了银戒指,摘不掉了。”
但乌平之知道,这是他清醒的时候。如果他在想事情、思绪分神,他就会下意识碰洒茶杯,手被烫到,他会先看戒指有没有变色,再才看手上的烫伤。
所以乌平之认下了“嘴馋、抢食”的臭毛病,回家就跟饿了三天似的,非得先吃。
他山珍海味都吃过,在县里过的算是苦日子。很多食材,有钱都买不着。一日日都在吃家常便饭,菜蔬肉蛋,吃来吃去就那几样,想换换口味,都要看商队能带回什么。
这也让洪楚费解,他问乌平之:“你以前吃很好?”
乌平之给他细数。乌家人少,每年挣的银子却不少。他们在外头会受气,口腹之欲却从没委屈。在他爹身体好的时候,他们父子俩还偶尔去外地,只为吃口新鲜的美味。而三水县离运平府不远,有个大码头在,真是方便。
这让洪楚侧目。好潇洒啊。
他一路往南走的时候,都没注重吃喝,看见馆子就下,吃来吃去都是招牌菜。
他当然也会挑嘴,好吃就多吃两口,难吃就放下筷子。因洪家人多拥挤的缘故,饭桌之上,就是一处小战场,他偏好开小灶,好东西吃过,却无心享受。
这顿饭,他听乌平之说了不少,家常饭菜都品出了别样的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