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锋等人顿时不吭声了。
“还有。”
郑青云平静的说道:“凶手捅了她十一刀,你们想过没有,如果是抢劫杀人或者强奸杀人这种陌生人作案,连捅那么多刀的可能性并不大,即便连捅多刀,刀伤的范围通常也会比较集中,这个对吧?”
现场的都是警察,自然明白郑青云的意思。
说白了,不管是劫财还是劫色,最多也就是一刀两刀,让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就可以,没必要像现在这样,捅了十一刀,而且还是在全身各个部位。
“你的意思,对方是故意的?”
林剑锋马上反应过来,对郑青云问道。
“是的。”
郑青云点点头:“你们想过没有,如果被害人在被攻击之后反抗的话,凶手第一反应应该是刺什么地方?”
听到这个问题,不管是林剑锋还是秦俊杰,两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他们是老刑侦,自然马上明白了郑青云的意思,如果被害人反抗的话,凶手情绪激动之下,肯定会选择刺她的胸口或者腹部。
但经过法医的检查,被害人的脖子上有两道致命伤。
也就是说,凶手分明就是先用刀捅穿被害人的脖子之后,才补上了其他的那些伤口,又拿走了被害人的财物,伪装成抢劫杀人的现场。
要知道。
正常情况下,所有人的惯性思维,都是死者中刀之后逃跑,然后被刺穿脖子,所以失血过多身亡。
但没有人想到,死者是先被刺穿了脖子之后,失去了反抗能力,被杀死的。
要知道。
虽然这看似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一个顺序的问题,但却暴露了很多东西的。
要知道,警察抓犯人不可能像侦探那样,光凭一点细节就能推理出凶手,那可以是柯南,可以是福尔摩斯,但绝对不可能是警察。
说白了,影视剧也好,小说也罢,他们对于案件侦破的描写,完全就是为了让观众觉得有代入感,觉得很舒服而已。
事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