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一般都是他占上风,如今看他不时被我噎得没话讲,难免暗爽不已。
之前那些隐藏在黑暗当中卑微的讨好和畏首畏尾的试探统统被强行推进太阳地里晒没了。
九年如一日的那把忍字头上的刀落下来,切掉的是我的小心翼翼。
可能这就是大彻大悟,死猪不怕开水烫,吧!
我挺奇怪,翟项英也挺奇怪的。
有天晚上我洗完澡脏的内裤忘记收,可能是搭在哪里了。碰巧被接着进去洗澡的他看到,他板着脸到卧室警告我,让我以后不要乱丢内裤。
当时我正好在穿内裤,背对着门口。
他也没敲门,我内裤刚提到膝盖,只能弯着腰扭头看他,然后迅速把内裤提好。
“好我知道了。今天忘了。”
他看了我一会儿,看得我都有点尴尬了。
“穿好衣服。”
然后他又留下四个字走了。
等他洗完澡我进去找内裤,发现他已经帮我洗好晾在阳台上了,和他自己的内裤一左一右夹在架子上,被风吹得晃晃荡荡的。
从此以后他开始敲门。
改变的生活习惯不止这一点。
早上出门时间紧,我还有点赖床的习惯,如果是需要早起的场合基本都是和五分钟一个的闹钟战斗到最后一秒,卡在不得不起的那个点儿手忙脚乱地起床。
经常是他在洗脸刷牙的时候,我冲进去尿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