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了多久,“死亡,毁灭,重生”,当我还在念念有词,掰着手指头考虑这首诗的韵脚时,史蒂芬欣喜地捧着刚刚出土的战利品走来。
“诗人,你看看这是什么?”
虽然因为年代的关系早已失去了昔日的光彩,我还是认出了它。是鞋子,更准确地说,是……
“这是高跟鞋,过去女性喜欢穿这种款式。现在已经不常见了,因为走起路来不方便。社会学家分析说,过去的女性大多身高不如男性,为了和男性平起平坐,这种款式曾经风靡一时。”
我从他手中拿走鞋跟早已破损的高跟鞋,将它放在了一边。
“这会是画作上那位少女的遗物吗?”
“或许吧,说不定这里过去不是商业街,而是豪华的私人住所。我们还需要更多的信息。”
史蒂芬似乎听懂了我的话,正准备快步离开时却被我叫住了。我给他包扎了手上的伤口,换上新的手套,毕竟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似乎是为了回应兴致高涨的队员们,刚刚阴沉的天空此时乌云散去,放晴了。我用手臂挡住刺眼的阳光,继续观察汗流浃背的队员们。
当我注视着他们的时候,我开始对自己的职业产生困惑,并进一步思考自己存在的意义。我摸了摸左眼下方的脓包,疼痛的触感让我意识到自己还活着。我是一个诗人,可是在这样的年代里,诗人的存在又有什么价值呢?我所能做到的只有说出自己都厌烦的陈词滥调,给队员们加油鼓劲。
最后,我得出了结论,诗人这项特定的职业只会存在于特定的年代。现在的我或许不应该被称为诗人,而应该被称作“加油的人”。听上去和过去赛场上的啦啦队类似,可就算是我从前的长相,也不会有人希望我出现在加油的行列,更别说现在了。
这个世界大抵已经不需要诗人了。那画上的女孩呢?她的职业又是什么呢?肯定比我想象中高贵得多吧,毕竟她那么美丽。说不定是富家千金,年纪轻轻就嫁给英俊帅气的男子,体面地过完了一生。我不由得这么想。
我决定放弃刚刚写诗的想法。并不是我要放弃写诗了,而是准备以少女和高跟鞋为题材写一首诗,或许散文更好,更利于我的随性发挥?那就写散文吧。就在我思考散文的标题是叫《少女与高跟鞋》还是《穿高跟鞋的少女》时,一个声音打断了我。
“诗人,瞧瞧我们找到了什么?”
科伦手里握着几个长方形的物体,大部分的表面凹凸不平,磨损严重,只有他交到我手上的那块保存较好。
我拿起工作箱里一块干净的毛刷,开始清理表面的灰尘。清理出土的文物是一项需要耐心的工作,就像写诗一样。只要花上足够的时间,你一定能写出一首让大家喜欢的诗歌。
“你看这是什么?上面写有某种文字。”
科伦不耐烦地指向表面逐渐清晰的左上角。我放下手里的毛刷,才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上面写着B-2,像是某种代号。”